2021年6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这部法律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新《安全生产法》的十个亮点
1、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
2、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3、落实“三个必须”,明确安监部门执法地位
4、强化乡镇级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职责
5、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6、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制度
7、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
8、新修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9、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10、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追责力度
·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1、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
2、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
3、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4、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5、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6、深入扎实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
7、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
8、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
9、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
10、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
11、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
12、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13、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
14、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
15、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字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企业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
五落实:
必须落实“党政同责”
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
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
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
五到位:
安全责任到位
安全投入到位
安全培训到位
安全管理到位
应急救援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