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综合、品质总第113期

条例宣传入人心
文:潘洪贵(重庆再生资源公司)
刊发日期:2022-06-02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为全面贯彻实施《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抓紧抓实抓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充分发挥机关带头、党员干部先行的示范作用。近日,两江新区人和街道万寿山社区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党员志愿者、垃圾分类工作人员,在辖区开展《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宣讲活动。该社区属于重庆再生资源公司垃圾分类服务区域。

  当天下午17:30,由社区工作、党员志愿者以及垃圾分类工作人员组成的《条例》普法志愿服务宣传队在万寿山社区院坝“搭台”,从立法的原因、适用范围、管理原则、责任人主体、具体处罚措施、监督管理等几大版块,普法宣传志愿服务队伍深入学习《条例》相关内容。

  随后,宣传队兵分几路,深入辖区各个小区,将《条例》和宣传资料送到居民手中,面对面向居民解读《条例》内容,耐心细致指导居民如何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同时,还在小区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进行现场督导,积极向来往居民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生活垃圾分类法律义务与责任,认真讲解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分类投放要求等相关规定,让居民能够快速掌握正确的垃圾分类方法,引导居民自觉落实垃圾分类,规范分类投放行为。

  本次《条例》宣讲活动,引起了辖区居民的共鸣,他们对《条例》的施行,纷纷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家住万寿山社区转非小区的喻玲,不仅是社区垃圾分类先进户,还是一名生活垃圾分类的志愿者。她举了一个她在桶边值守工作中遇到的例子:“有一次在桶边值守过程中,发现一个邻居混投,我跟他讲,我们旧小区的环境,要靠我们每一个人来爱护,所以,每个人都要有生活垃圾分类的意识,要积极参与到生活垃圾分类中来。结果,他告诉我,怎么丢垃圾是他的自由,然后留下了一个背影给我。”不过,她现在很兴奋:“《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了,不仅居民要依法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也为我们这些垃圾分类志愿者在社区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过程中,提供了强有力的后台支撑,让我们更加有信心做好绿色环保、垃圾分类的倡导者、宣传者。”

  通过本次《条例》宣讲活动,提高了居民群众对《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知晓率,增强了居民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激发了居民积极践行垃圾分类,积极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